近日,國家商務部、發改委連續公布了“2008年焦炭出口企業名單”及“焦化行業淘汰落后生產能力企業名單(第二批)”,體現了國家加快調整產業經濟結構并轉變增長方式的決心,同時,面對環境日益惡化的現狀,進一步加強節能減排工作以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也是中國現階段所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國家產業結構調整的基本方針是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過快增長,嚴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項目,加快淘汰落后生產能力,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為此,國家于2005年和2007年初公布了“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此次第二批關停名單的公布即是對以上兩項政策的具體落實措施之一。
目前,就我國焦化行業現狀而言,仍存在著一定的問題。
一、中國焦化行業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我國的國民經濟經過了長期持續、穩定、高速的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績。焦化行業是煤化工主體行業,也取得了長足而有效的發展,但在國家宏觀政策調控及市場經濟運行檢驗的過程中,也暴露出來一些問題,值得深思。
1、煉焦行業從總體上看規模效益不高,落后產能較多
根據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規定,目前我國屬于淘汰類的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的焦爐產能還有8000萬噸左右。今年初國務院發布的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要求,“十一五”期間煉焦行業要實現淘汰落后生產能力8000萬噸的目標,相當于“十一五”期間要完成對落后產能的全部關閉工作。但有很多地區尤其是云南新疆等偏遠地區淘汰落后產能進展較慢,仍有土焦、改良焦存在。山西內蒙等地區經過幾年來的整治,關閉了大量非法焦爐,但小型機焦爐及蘭炭廠仍占有較多數量。
2、產業集中度較低
經過近3年的清理規范,目前焦化行業生產企業仍有1100家左右,雖較2004年清理整頓時減少了300多家,但平均規模仍不到30萬噸,與日本的鋼鐵聯合企業焦炭平均規模660萬噸,獨立焦化企業平均規模210萬噸差距很大。
3、資源配置不合理
相對于發達國家焦化產業主要配置于鋼鐵行業內部,且產業鏈均充分服務于鋼鐵行業相比,我國獨立焦化企業較多,大部分分布于煤炭產區之內,遠離用戶及城市資源,雖減少了原料運輸的困難及成本,但卻加大了產品運輸的困難及成本,且不可避免會有相當一部分產品無法實現綜合利用。
4、生產污染及資源浪費嚴重
焦炭生產大量排放廢水、廢氣、苯并芘等有害物質,對土地、氣候、及當地環境產生嚴重污染,且生產流程中產生的次煤、煤氣、焦油現階段無法做到完全有效回收,綜合利用水平遠遠低于發達國家。
5、市場快速下滑或者過熱都會對焦化行業會產生不良影響
當國際國內鋼鐵需求增幅減緩,會對已經達到基本平衡的焦化行業造成生產過剩的沖擊,使得焦炭價格急劇回落,企業利潤大幅下降,對焦化行業來說帶來巨大的經營風險。類似于2005年前后,由于產能嚴重過剩,產品滯銷跌價,給焦化行業帶來了嚴重的市場沖擊。
但當國內國際市場的需求拉動,在國家宏觀調控與市場低落時關閉的“落后產能”,由于沒有得到徹底毀廢處理,在市場需求和利益驅動下,極易使這類“落后產能”死灰復燃,不僅給焦化行業整體結構調整帶來混亂,對市場也造成惡性循環。
由此可見,我國焦化行業存在的結構性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決,結構性調整和產業升級的任務仍然很重,亟需加快整合步伐。
二、解讀焦化行業結構調整的工作重點和政策措施
2004年12月,國家發改委下發《焦化行業準入條件》,2005年,國務院發布《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6年3月,發改委發布《關于加快焦化行業結構調整的指導意見的通知》,2007年6月,《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也正式向全社會公布。在國家宏觀政策及產業結構調整的指導下,2007年10月,焦化行業淘汰落后生產能力企業名單(第一批)名單正式公布,規定名單中的焦化企業必須于2007年底徹底關閉,12月,第二批名單也正式發布。焦化行業產業結構調整正如火如荼地進行著。
認真研究四篇文件中國家所提出的行業經濟的指導思想,結合焦化行業實際情況,焦化行業結構調整的具體目標總結如下:
1、合理控制新增焦炭產能:在符合“焦化行業準入條件”的基礎下,合理增加、布局新增企業,使產能和市場需求基本相適應,供需基本達到平衡。
2、徹底淘汰土焦、改良焦。土焦、改良焦同機焦相比,每年浪費能源400萬噸標準煤,占地超過大型機焦40倍以上,煉焦土地污染嚴重,無法復墾,調整后土焦、改良焦將徹底、永遠地消失在中國的土地上。
3、東部地區2007年底以前、西部地區2009年底以前淘汰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爐(3.2米及以上搗固焦爐除外)。符合準入條件的焦炭產能占總能力的80%以上。焦炭生產企業基本要實現達標排放。
4、符合《焦化行業準入條件》的焦炭產能占總能力的80%以上;鋼鐵企業的焦炭產能占總產能的50%以上。焦炭企業規范化、焦炭產品標準化將是我國焦炭行業的整體發展方向,同時焦炭企業合理布局,減少資源浪費。
5、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生產企業或企業集團。隨著中國在國際經濟中的地位及影響力日益擴大,中國焦化行業也是世界主要焦炭供給者,焦炭企業大型化、品牌化以提高國際競爭力,保持并加強在國際市場上的產品占有率及利潤回報是整個焦化行業所要詳細考察制訂的長期戰略定位。
國家針對焦化行業所制訂的一系列整合措施是基于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實現可持續發展且符合行業現狀的原則下,并依靠科技進步、節能降耗、資源綜合利用和環境治理改善,努力形成資源配置合理、污染物排放達標的節約型、清潔型、循環型行業發展模式。
三、焦化行業產業結構調整工作進展情況
2006年全年中國焦炭產量28054.2萬噸,同比增加4150.7萬噸,增幅17.4%。其中全年中國共出口焦炭1449.9萬噸,較2005年增加173.5萬噸,同比增長13.59%。2006年全年中國焦炭出口總金額為200767萬美元,較2005年減少33291美元,累計同比減少14.22%。
2007年上半年中國焦炭產量已達到15681萬噸,同比增長21%。上半年已出口焦炭805萬噸,同比增長22.53%。焦炭出口累計金額為134,406萬美元,平均出口價格為166.96美元/噸。(2007年全年數據待統)
從2003年到目前,全國已淘汰關停土焦近4000萬噸,小機焦產能約1500多萬噸。全國機焦產量比重從2001年的70%提高到94%,土焦比重從30%下降到6%左右,行業低水平擴張勢頭受到遏制,企業基本都配備了除塵、廢水處理和化工副產品回收加工等環境治理裝置,環境污染狀況有所改善,清理整頓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從2006年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依據《焦炭行業準入條件》,組織煉焦行業協會及相關專家審核公告了符合準入條件的煉焦生產企業108戶,總生產能力1.25億噸,占全國焦化生產能力40%左右。目前,正通過金融信貸、出口配額等政策向公告企業傾斜,引導煉焦企業改進工藝裝備水平,盡快達到行業準入條件。目前,各地和企業對進入行業公告十分重視,積極采取改造和完善措施,增加排放控制裝置,開展綜合利用,提高企業技術水平,力求盡快達到行業準入標準,有力地推動了煉焦行業的結構調整。
從2008年焦炭出口配額的發放情況來看,進一步提高了焦炭出口企業配額發放的門檻。符合國家對焦炭等資源性產品的政策傾向,中國焦炭生產應以滿足國內需求為主。根據名單來看,39家企業獲批成為一般貿易出口企業,16家企業入圍邊貿出口企業行列。相比于2007年,新進一般貿易出口企業6家,淘汰一般貿易出口企業7家及邊境貿易企業3家,總體呈減少趨勢。
由于2007年焦炭出口市場相對萎縮,2008年減少的焦炭出口數量將供應呈不斷增長的國內市場。同時,國家逐漸改變了鼓勵焦炭出口的政策,從2006年開始兩次上調焦炭出口關稅,從0%上調到15%,而國家對焦炭出口權的發放將更多地集中于行業龍頭企業身上,分化將更加明顯,有利于并購、淘汰小型企業,符合國家發展大型企業集團的政策和目標。
但是國家有力的宏觀調控對于行業只是起到指導作用,行業自身同時必須認清經濟發展規律,合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優勢,以雙重調節作用加快焦化行業結構調整,促進產業升級,才能使焦化行業真正走上可持續發展之路。